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
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張錦田(2)吳坤達(3)陳忠憲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13~115/06/1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