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暨訂定減資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112/08/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112年7月12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並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08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0040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3.因應措施:(1)本次減資係自本公司112年第一次現金增資後已發行股數71,400,000股中,銷除股份20,000,000股,辦理減少資本額200,000,000元,減資比率:28.0112%;減資後實收資本總額為 514,000,000元,減資後股數計51,400,000股。(2)減資基準日訂為112年9月11日。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