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資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易有「交易安全性」的問題:由於未上市 (櫃)公司大多不會委託專業的股務代理機構,為其辦理股務事宜,且股票也沒有送存集中保管,因此,在未上市(櫃)公司股票欠缺集中交易市場,僅能透過私人間買賣的情形下,投資人有可能買到偽造的股票而不自知,或者在股票交割作業上遭遇困難。因此,只要是遇到不肖分子假借募資之名詐騙,投資人極容易血本無歸。
二、資訊透明度不足:由於上市(櫃)公司於掛牌時,均需與證券交易所或櫃買中心簽訂使用市場契約,並受主管機關監督及各種法令的約束,因此,上市(櫃)公司內外部查核及資訊公開機制較為嚴謹,且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會計師查核,季財務報告則須會計師核閱,再經過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投資人可獲得的資訊較多。
因此,投資人保護中心提醒,未上市(櫃)公司除屬「公開發行公司」可取得較多的資訊外,未公開發行的公司因較欠缺相關單位監督,所以在資訊透明度上與上市 (櫃)公司差距甚大,投資人無法及時掌握公司相關狀況。
三、流動性低:未上市櫃股票欠缺公開交易市場,當投資人想收回其投入的資金時,無法如上市(櫃)公司的股票一樣於集中市場迅速脫手,且還需自行尋找買方,投資人無法靈活運用其資產。
投資人保護中心更提醒,若投資人一定要投資未上市(櫃)股票,至少要對該公司財務、業務狀況有所瞭解,且在買賣時,務必要簽訂書面契約,並確認股票是否順利過戶,進而減少可能發生的交易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