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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知識堂
投資必須避開<<龐氏騙局>>

今年以來,筆者好幾個朋友因誤信<馬勝投資>或<投資黃金>有高報酬穫利,
等發現是一場騙局時, 為時已晚 , 落得血本無歸, 損失慘重. 
在此提醒各位朋友們,千萬不要貪圖利息或者輕信業務們的花言巧語, 天上是永遠不會掉餡餅的,

以下是一篇關於<龐氏騙局>的介紹, 
龐氏騙局(Ponzi Scheme)是指騙人向虛設的企業投資,以後來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者以誘使更多人上當。

1.什麼是龐氏騙局 

所謂龐氏騙局是指騙人向虛設的企業投資,以後來投資者的錢作為快速盈利付給最初投資者以誘使更多人上當。龐氏騙局是一種最古老和最常見的投資詐騙,是金字塔騙局的變體。

2.龐氏騙局由來
1917年,查爾斯·龐齊(Charles Ponzi)注意到第一次世界大戰給各國的經濟帶來的混亂,覺得有機可乘。他開始策劃一個陰謀,移居波士頓在那裡開設了一家所謂的“證券交易公司”,向外界宣稱該公司將從西班牙購入法、德兩國的國際回郵優待券,加上一定的利潤轉手以美元賣給美國郵政局,以此賺取美元與戰後貨幣嚴重貶值的法、德兩國貨幣的“價差”。
最初投資的人,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
由於獲得了難以置信的贏利,這一 “消息”大範圍地擴散開去,龐齊成功地在幾個月內吸引了數萬名投資者,累積獲得的投資就超過了1500萬美元。後來當波士頓媒體的報道造成新投資者對公司的質疑和觀望,使公司沒有新的資金來源去支付先期投資者的利息時,他關掉店門,帶著約4萬名投資人的畢生積蓄逃之夭夭。後人稱之為“龐氏騙局”。

3.龐氏騙局的實質
龐氏騙局實質上是將後一輪投資者的投資作為投資收益支付給前一輪的投資者,依此類推使卷入的人和資金越來越多。畢竟投資者和資金是有限的,當投資者和資金難以為繼時,龐氏騙局必然驟然崩潰。事實上,龐氏騙局既不是起源於龐齊、也不可能止於龐齊,而在人類的經濟活動中廣泛地存在。龐齊的騙局只不過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罷了。

4.龐氏騙局的特征
龐氏騙局得以長期延續的方式:無限接近極限、不斷調整騙局標的物、拆東牆補西牆。龐氏騙局形式上不盡相同,但實質上是一致的。判斷龐氏騙局的特征:
一是鼓吹無極限的單向性增長(尤其是幾何級數的增長);
二是增長的基礎建立在“良好預期”,而“良好預期”遠遠偏離現實狀況;
三是維持某種持續增長局面的前提是社會公眾普遍持有某一“信念”,而這一“信念”並無可信的物質基礎;
四是當某一“信念”變得脆弱之時,“信念”標的物出現調整,而通過樹立新的“信念”來維持局面不被打破。

5.金融系統的龐氏騙局
現實金融系統的龐氏騙局特性,可以從以下方面來認識:

第一,金融體系沒有物質的根基,隨時存在崩塌的危險。
商業銀行獲利的方式是從廣大存款戶那裡以較低的利息獲得存款,再以比較高的利息把款貸給需要資金的企業。眾所周知,銀行普遍存在大量的信用貸款(銀行放貸額遠比它的存款多得多,中央銀行規定的存款准備金率越低,貸款的倍數就越大,存款准備金率越高則貸款的倍數較小,通常都在10倍左右)。銀行的風險在於擠兌,當眾多儲戶由於政治經濟環境的變化(甚至由於聽信某一傳言)而要求把存款取出來,而貸款根本無法及時收回,發生危機也就在所難免。所以只要發生一定比例的擠兌,銀行必然倒閉破產,與之相關的一切經濟活動也難以幸免。整個金融系統就是建立在這樣一個沒有穩固基礎上的摩天大樓,隨時都有崩塌的風險。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各家銀行均以“信用”為信條,而實質上任何一家銀行都具有顯著的龐氏騙局特征!

第二,金融衍生品,以傳銷式龐氏騙局貫徹始終。
信用經濟是金融體系的必然產物。在現代經濟中,信用經濟規模加速擴張,而且信用結構日益復雜,在信用貨幣的基礎上不斷衍生出新的金融產品,它們與實質經濟的距離越來越遠,甚至毫不相關。至此,虛擬經濟已經成為任何現代信用經濟中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經濟泡沫的負面效應是顯而易見的,往往造成繁榮的假像,所以容易受到追捧,具有自我強化的機制;又由於形式上虛擬經濟的發展可以完全脫離實質經濟,所以虛擬經濟具有超出實質經濟承受範圍的傾向。當經濟泡沫惡性發展時,結果就會表現為泡沫經濟。

所謂泡沫經濟,
其一是經濟中虛擬成份的比重超出了實質經濟的承受能力,經濟結構出現嚴重扭曲;

其二,在泡沫經濟形成以後,某些市場特別是金融市場上的預期邏輯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即使價格已經很高,由於需求極度旺盛,大多數市場主體仍然預計價格會進一步升高;

其三,公眾行為的非理性化致使相關市場的不確定性激增,市場規則失效。通俗地來看,金融衍生品,與傳銷中的傳銷品毫無二致,沒有任何實質的內容,只是傳銷計件的標的。金融市場中的“傳銷”盛行,源於人們對財富飛速增長的渴望,極易被虛假繁榮所迷惑。最終都無法避免因資金難以為繼而頃刻崩潰的結果。

第三,股票、期貨等金融產品都難逃走上傳銷式龐氏騙局之路。

在今天的金融體系中,股票、期貨、次級貸款證券以及投機性的房產、土地、石油等等,都變成了金融衍生品,都成為了不斷變更標的的“傳銷”,各種金融投資工具無實質內容的差別,只是不同名稱的傳銷品而已。股票、期貨、房地產、石油等的發展過程中,容易出現以下方式的飛速擴張與驟然破局:誘人的收益回報—帶動眾多的需求和價格的攀升—高回報率帶動新一輪的參與者參與—帶動潛在參與者持續的超高利潤期望—進一步推高了價格—參與者作出價格只漲不跌的判斷而不斷追高買入,這樣供需關系使得價格不斷發散性地提高,直至資金難以為繼時,這一循環就會被打破,龐氏騙局破局。金融體系面對必然破局的風險,不斷創新的金融衍生品,就是當一種投資工具快要崩潰時,換成另一種投資工具繼續炒作,而可以長久維持。這就使得金融體系的龐氏騙局特性更為隱秘而不會被輕易發現。但當資金難以為繼、民眾不再信任而拒絕跟風之時,破局是必然的。

6.案例 
案例一:以股票市場為例
投機性的股票交易牛市就是以龐氏騙局方式制造出來的。通過一輪一輪的投入不斷抬高股價,依靠後一輪的資金投入來給前輪的投資者提供收益,這樣的游戲一直持續著、直至沒有新的承接者而崩潰。NASDAQ股票市場的大起大落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1998年7月股指為2028點的低位,到2000年4月一躍上升到5022點的高位,而到了2002年6月又下跌到1300多點。

這個過程就是所謂的“IT概念”下的一個龐氏騙局。對於單只股票而言,假如公司資產每股投入是2元,為什麼能夠以2.5元發行?是因為人們預期這個公司有前途。為什麼發行之後,它還可以漲到3元呢?因為當人們看到它的業績增長之後,提高了預期
  但由此而不斷地提高預期,不斷地提高股價到10元、20元,那就完全偏離了現實基礎。公司根本無法憑本身的經營獲得那麼高的利潤來支付“股民”的紅利,惟一可行的辦法就是拿後面投資者的錢去補,至於後面加入的,則靠再後來的加入者的錢去補充……這樣一個支付系統就屬於典型的龐氏騙局,其結果注定是要崩潰的。
  在中國的股市上,莊家形成了“龐氏群體”:進入股市的人並不在乎股票本身的未來業績,而是期望“吃下家”來致富,所以已進入者希望有更多的新進入者。很多股民的心態也類似傳銷者,明知各種“概念”是一個騙局,但卻希望自己買入後有更多的人進入,自己獲利後再崩潰。
案例二:以房地產市場為例
房地產業成長過程中極易出現地產價格龐氏騙局。由於土地價格的市場投機炒作,會出現虛漲,土地價格出現成倍、甚至幾十倍的飛漲。如日本的地產價格暴漲就是典型的例證,日本六大城市的地價指數,在1980年代的10年間上漲了5倍,地價市值總額高達4000萬億日元,相當於美國地價總值的4倍,土地單價為美國的100倍。1991年以後地價暴跌,泡沫破滅,至今經濟尚未恢復過來。房地供需過程中的龐氏騙局,住房市場容易出現這樣一個循環:從眾的購房理念—帶動住房需求和價格的攀升—帶動房地產商的利潤期望—進一步推高了房屋價格—消費者認為房屋是不會貶值的投資品而追高購買,這樣供需關系使得價格不斷提高,直至某一天購買房屋的資金難以為繼時,房產價格將應聲而落。房產價格的下跌,必然導致一連串資產價值的大幅減價,直至銀行貸款無法收回而導致金融體系的危機。

案例三:龐氏騙局的中國例子——德隆案

備注:那是個委托理財極度盛行的時代。德隆只是其中影響最大的一家。

數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450億。

德隆2001年到2004年利用六家金融機構非法吸存460億元資金。而據報道,司法機關統計的六家金融機構460億元的非法吸存額,時間段為2001年到2004年,實際僅占其總吸存額的一半

方式:保底委托理財。
德隆旗下機構一直從事“保底委托理財”業務。法院裁定這種“保底委托理財”業務是一種變相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判決書認定:“友聯等金融機構……吸收公眾存款32658筆或與693個單位和1073名個人簽訂合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437.437億余元,其中未兌付資金余額為 167.052億余元人民幣”。法院判決書認定“保底委托理財”,即承諾保底和支付固定收益獲取客戶資金的方式,其行為不符合證券市場的資產管理特征,與吸收存款還本付息的基本性質一致,應屬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結局:德隆崩盤,唐萬新被判刑。由於股價完全脫離企業內在價值的支持,這一游戲之得以維持,必須確保委托理財業務融資額的持續擴張。與傳銷的性質相仿,傳銷的產品本身只是一個載體,本身的價值無關緊要,核心的是整個傳銷架構的搭建和資金鏈的金字塔效應。從2001年開始,由於中國股票市場的監管環境發生了根本變化,媒體的不斷報道揭發,終使德隆旗下機構不斷發生擠兌風波,銀行警覺,被銀監會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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