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1/11/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獨立董事:江瑞清(2)獨立董事:林文燦(3)獨立董事:周元如(4)獨立董事:莊國安(5)董事:林明昌(6)董事:張世賢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1/21~114/11/2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股東決議通過同意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