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5/312.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債權人公告。 (2)本公司業經112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強化財務結構,辦理減資彌補虧 損。本次減資金額訂定為新台幣283,69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8,369,000股, 依流通在外股數72,140,370股為計算基準,減資比率約39.324722%,每仟股銷除 約393.24722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37,713,700元,每股面額為新台幣 10元,減資後發行股數總數為43,771,370股。 (3)本公司債權人對此次減資如有異議,請自公告日(112年5月31日起至112年7月1日) 前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並檢附債權證明文件,郵寄至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 一段97號6樓之11,本公司財會處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未表示者視為無異議。 (4)特此公告。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