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事宜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獨立董事:林英民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林英民 沛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柏盟項目諮詢顧問有限公司 董事長 迦密國際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17,246,160權(含電子投票331,845權)贊成:16,667,798權(含電子投票326,363權),占表決權數96.64%反對:4,151權(含電子投票4,151權),占表決權數0.02%棄權:574,211權(含電子投票1,331權),占表決權數3.32%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