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8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鍾嘉村 (2)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李宗熹 (3)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何曉光 (4)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鄭宜芳 (5)獨立董事-邱朝勇 (6)獨立董事-趙家緯 (7)獨立董事-蕭乙萱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8~115/06/27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1)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鍾嘉村(2)董事-南仁湖育樂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鄭宜芳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鍾嘉村:(1)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2)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董事鄭宜芳:(1)浙江卓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嘉興市大橋鎮聯合村杭州灣跨海大橋北接線南湖服務區(2)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寧波市江北區北岸琴森小區335號(3)浙江卓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建設街道環城西路1號創區A199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浙江南仁湖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國道休息服務區等相關經營業務(2)浙江南波萬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國道休息服務區等相關經營業務(3)浙江卓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管理、國道休息服務區等相關經營業務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