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重要子公司為升科(上海)科技電子有限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取得
代重要子公司為升科(上海)科技電子有限公司公告 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案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上海市浦東新區祝橋鎮金聞路A幢辦公室、B幢及C幢廠房、公共休閒區、員工宿舍及車位等2.事實發生日:112/6/29~112/6/29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元數量:a. A、B 幢廠房及公共休閒與走動區(含餐廳)共計5,100平方米b. 員工宿舍的租金與管理費用(共2間)c. 停車位(共4個)d. B幢及C幢廠房區域共計950平方米(2)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人民幣312,150元(含稅)(3)使用權資產金額:人民幣3,586,941.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上海為彪汽配製造有限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營運需求(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 租賃期間:112/07/01~113/06/30(2) 付款條件:按月支付,每月支付人民幣312,150元(含稅)(3)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 決定方式:雙方議定(2)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行情議價(3) 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無11.專業估價師姓名:無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無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要,作為辦公及製造生產之場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2年6月29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本次為112年7月1日之租賃契約到期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