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代行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及辦理減資 向債權人公
本公司董事會代行決議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及辦理減資 向債權人公告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2/08/172.發生緣由:減資彌補虧損3.因應措施:一、辦理私募以取得營運所需資金二、1.依公司法第281條準用第73條之規定辦理。2、本公司經中華民國112年8月17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將同時進行減資後再增資。有關減資之決議部分,係將實收資本額由新台幣381,968,360元,減資新台幣136,892,870元,減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45,075,490元。3、各債權人對上項減資如有異議,請自本通知之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俾依法辦理。逾期未表示異議者,視為無異議。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