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8/292.發生緣由:本公司112年現金增資認股繳納期限於112年8月29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2年8月30日至112年9月30日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如有認股意願,敬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古亭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權利。(3)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 2361-1300)。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