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分割減資基準日 (補充說明原112年6月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分割減資基準日 (補充說明原112年6月19日重大訊息之減資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9/212.減資基準日:112/11/01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壹、本公司於112年08月1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計減少資本新台 幣157,640,000元,銷除股份15,764,000股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112年08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52365號函申報生效。貳、另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 審查準則」第二十七條,訂定換股作業計畫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38,738,4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87,384,000元。二、本次減資新台幣157,640,00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15,764,000股用以分割 設立禾麗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 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約為11.36%。三、減資後換發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後之普通股總股數122,974,400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10元,減資後之普通股實收資本總額新台幣1,229,744,000元。四、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 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減除約113.623913股(即每仟股換發約禾伸 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886.376087股及禾麗陽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56.812447股),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減資換發股票停止 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 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面額折付現金(抵繳 集保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所有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五、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六、本次分割減資暨換發股票日程: (1)分割減資基準日:112年11月1日。 (2)舊股票興櫃最後交易日:112年12月13日。 (3)舊股票停止買賣期間:112年12月14日至112年12月22日。 (4)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期:112年12月17日(適逢假日提早至112年12月15日)。 (5)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12月18日至112年12月22日。 (6)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2年12月22日。 (7)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與舊股票終止櫃檯買賣日:112年12月25日。七、本次換發股票之程序及手續: (1)原已存放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逕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於新股上興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股東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2)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 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若採郵寄申請者,請用掛號郵寄以 免遺失。八、前述日程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訂、或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 及其他等因素須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換發股票基準日:112/12/22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12/18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12/22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8.新股預計櫃檯買賣日:112/12/25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