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2/152.公司名稱:微矽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創新板上市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創新板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42,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0,42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 公司113年01月10日臺證上二字第112170527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5%,計 606,000股由員工認購,員工若認購不足或放棄之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 購之。其餘85%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436,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 111年8月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之權利,全數委託證券承 銷商辦理上市前之公開承銷。另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之。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042,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台幣 40,420,000元,競價拍賣最低承銷價格係以向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 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30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 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之七成為上限,訂為每股新臺幣32.41元(競價 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格認購,公開承 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 格之1.08倍為上限,故每股發行價格暫定以新臺幣35元溢價發行。 4.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13年2月27日至113年3月1日。 (2)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3月1日。 (3)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13年3月4日至113年3月5日。 (4)增資基準日:113年3月5日。 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