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113年2月2日公告)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2段27-8號15樓2.事實發生日:113/2/2~113/2/2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交易單位數量:辦公室114.98坪及3個平面式車位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新臺幣112,173元(含稅)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為新臺幣6,433,244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吳麗玉女士與關係人之關係:本公司董事暨總裁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交易相對人選定關係人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上之整體規劃與管理考量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之取得日期:91/12/06關係人取得價格:新台幣28,000,000元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吳麗玉女士,本公司董事暨總裁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一次性支付一年之租金。租期:自民國113年4月1日起至118年3月31日止。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雙方議價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營運需要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2月2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2月2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