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
1.事實發生日:113/03/122.發生緣由:一、開會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6月25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時正。二、開會地點:807高雄市三民區金鼎路118號(金獅湖大酒店會議室)三、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1)112年度營業報告(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112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部分條文案2.承認事項:(1)承認112年度決算表冊案(2)承認112年度盈餘分派案3.討論事項:(1)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2)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4.臨時動議:四、股票停止過戶日期:茲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113年4月27日起至113年6月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最後過戶日為113年4月26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現場過戶者請於1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本部)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3年4月26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五、股東常會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前三十日寄發,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洽詢補發(電話02-3393-0898)。六、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股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對於本公司持股一千股以下之股東不另寄發,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七、另依公司法第一八三條規定,股東常會之議事錄得以公告方式為之,故本次股東常會之議事錄,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不另寄發。八、本次股東常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屏東縣車城鄉後灣村後灣路2號)。九、本次股東常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股東報到時間為10:30或於公告時間前完成會場佈置,即開始受理股東報到,本次股東常會未發放紀念品。十一、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