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會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13.股東會召開地點:IEAT會議中心10樓第二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累積虧損逾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2)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無。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管理準則」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1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3年03月25日至113年04月03日止(郵寄者以113年04月03日 17:00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五路66號10樓之1。 (3)相關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 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