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4/24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第一次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於113年04月24日截止,惟仍有部份原股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故本公司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2)自113年04月25日至113年05年27日為股款催繳期間。(3)尚未繳款之原股東及員工,如有認意願,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新竹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4.其他應敘明事項:若 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室一樓,電話:02-27686668)。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