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討
補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增列討論事項)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2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0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IEAT會議中心1樓演講廳)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2)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3)112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案報告(4)112年度董事酬勞分派案報告(5)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3)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新增)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2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0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3年4月12日起,至113年4月22日止,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並以一項議案及三百字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辦理提案手續,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書面方式提出,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覆是否列為議案。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二、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三項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有第一項但書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第一項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受理方式: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於信件封面上加註「萬達寵物事業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提案處所:本公司財務處(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一段23號4樓之3)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