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及其法人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13/06/0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 (1)宏碁智聯網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連加恩 (2)宏碁智聯網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陳俊聖 (3)宏碁智聯網投資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施振榮 獨立董事: (1)郭守仁 (2)郭旭崧 (3)詹文嶽 (4)吳孟翰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董事陳俊聖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陳俊聖: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宏碁雙智(重慶)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宏碁(重慶)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 北京安圖斯科技有限公司 職務: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黃浦區九江路769號1806-20室 宏碁雙智(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渝北區雙龍湖街道仙桃數據谷東路19號 宏碁(重慶)有限公司:重慶市渝中區鄒容路68號 北京安圖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101號1幢B座2層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宏碁電腦(上海)有限公司:資訊產品維修服務 宏碁雙智(重慶)有限公司:計算機軟硬體設計、開發、銷售及技術諮詢服務 宏碁(重慶)有限公司:品牌資訊產品行銷 北京安圖斯科技有限公司:高效能運算、雲端運算、軟體定義儲存與資訊科 技解決方案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