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1.事實發生日:113/06/122.發生緣由: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一、承認事項: (1)承認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二、討論事項: (1)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案。三、選舉事項: 完成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計選出蘇宗仁、楊仁祥、李建平、蘇宗健、詹俊彥、吳國顯六席董事,以及黃彥銓、李泰樂二席監察人。以上六席董事中包含二席獨立董事,分別為詹俊彥、吳國顯,任期為自民國113年6月12日起至116年6月11日止屆滿,為期三年。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