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
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1.股東會決議日:113/06/19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蔡佩珊 (2)董事:楊世欽 (3)董事:郭旭崧 (4)獨立董事:劉景洪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福又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端疫苗生物製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董事:楊世欽 頂韻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兼總經理 (3)董事:郭旭崧 新原生細胞製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碁智醫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普生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劉景洪 大安春暉診所特約醫師 基隆市美好時光醫學美容診所院長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6/19~116/06/18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 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同意。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