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所訂個別契約損失上限
1.契約種類:期貨合約2.事實發生日:113/7/123.契約金額:美金228,375元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無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全部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個別契約損失上限為交易金額之20%。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以交易為目的7.被避險項目:不適用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0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不適用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未實現損失美金49,275元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損失發生原因:因咖啡價格波動大所致;對公司營運無重大影響12.契約期間:訂約日113/5/17、113/5/2013.限制條款:無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15.其他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