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訂定除權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8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盈餘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新台幣61,544,100元(每仟股配發100股)4.除權(息)交易日:113/08/025.最後過戶日:113/08/05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6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108.除權(息)基準日:113/08/109.現金股利發放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7月18日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逾期未併湊者視為放棄,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之畸零股改以現金分派折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其股份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3)嗣後如因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而須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4)依本公司113年6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新股發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