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3/08/282.公司名稱:三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限已於113年08月28日截止,尚有部份股 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142條及266條第3項規定,訂定股款催繳期間為113年08月29日至113年 09月30日下午3時30分。 (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前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土地銀行汐科分行暨全 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 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之集保證券存摺帳戶。 (4)若貴股東有任何疑問,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 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