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股款催繳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3/09/162.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截止期限於113年09月16日下午3點30分截止,特此催告。3.因應措施:(1)依據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3年09月17日起至113年10月17日下午3點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股東及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第一商業銀行大雅分行及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股之權利。(3)若股東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電話02-25865859)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