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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黃錦榮/董事余金珠/董事陳秀妍/董事劉學適/獨立董事蘇明道/獨立董事郭怡伶/獨立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