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公告本公司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 止之限
公告本公司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 止之限
公告本公司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 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1/12/0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陳聰田)獨立董事: 魏國彥獨立董事: 洪吉山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 陳聰田)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可寧衛(股)公司營運長(2)上評資源循環(股)公司董事兼執行長(3)可寧衛能源(股)公司監察人(4)可威環境資源(股)公司監察人(5)大兆循環經濟(股)公司監察人(6)大承循環(股)公司監察人(7)大創綠能(股)公司監察人(8)爾承投資控股(股)公司監察人(9)大云永續科技(股)公司總經理獨立董事:魏國彥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逢甲大學創能學院講座教授獨立董事:洪吉山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華友聯開發(股)公司獨立董事(2)平和環保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3)柏文健康事業(股)公司獨立董事(4)台郡科技(股)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12/02~114/08/0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票決結果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