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出招 防投控空洞化
為防範投資控股公司空洞化疑慮,不利投控股東權益,臺灣證券交易所董事會昨天通過,上市櫃投控公司合併報表影響近四季營收或營業利益超過50%被控股公司,不能適用母子公司申請上市的排除規定。證交所昨(27)日召開董事會,除通過睿生光電等六家公司上市案外,同時通過兩大法規修正案。一是為促使證券商達資安零容忍目標,提高對證券商資安違規事件處置彈性及強化證券市場管理,規畫將對證券商課處違約金上限100萬元調高至200萬元,若最近半年內再次發生違規情事,違約金200萬元上限調高至400萬元;此案將陳報主管機關。二是防止投控公司空洞化之相關法規修正。依規定,母子公司的業務型態、產業類別或產品別不同且無相互競爭時,子公司可以申請上市櫃。但為避免投控公司被空洞化,證交所決定,明定已上市櫃投控公司的被控股公司申請上市時,不得主張母子公司間之業務型態、產業類別或產品別不同且無相互競爭等,而排除須檢視已上市櫃母公司最近四季扣除申請公司的擬制性合併財務報表擬制性營業收入或營業利益衰退達50%以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