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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元月到期商品交易日結算日順延

考量112年春節假期休市(1月18日至1月29日)長達12日,為因應 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休市期間可能發生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 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  將於112年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 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  預計以1月16日之結算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 現行原始保證金新臺幣184,000元將調高至新臺幣203,000元,調幅約 10.33%),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 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12年1月16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價指數類 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 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12年1月17日(農曆春節前最後之交 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於112年1月30日開紅盤日再視 市場狀況公告1月3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之保證金適 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2年1月17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 最後之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 午5時。交易人於1月17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 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 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 ;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因應112年1月18日至1月29日無交易,依各商品交易規則,原112年 1月到期之國內股價指數類期貨及選擇權、股票期貨及選擇權以及美 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小型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期貨等商品,最後交易 日及最後結算日順延至1月30日;112年2月第1週、第2週到期之小型 臺指期貨及臺指選擇權週到期契約(202302W1、202302W2)上市日順 延至1月30日,最後交易日及最後結算日分別為2月1日及2月8日。另 1月18日及19日僅辦理結算交割事宜,2月4日(六)補行上班日不交 易亦不結算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