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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為應業務需要,原派任本公司股權代表許董事志文 予以解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2/02/20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許志文原臺灣銀行總經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4.異動原因:依據財政部112年2月18日台財庫字第11203627000號函辦理。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09/11/02~111/09/017.新任生效日期:無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73.33%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2月20日接獲上開號函;本屆董事原任期至111/09/01,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