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網快訊
EMail:
密碼:
記住email
有 問 必 答
姓名:*
電話:
行動:*
信箱:*
股名:
轉入出:  轉入   轉出 
價位:
張價:
標題:*
內容:*
認證:*
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董事會通過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未上市新聞
董事會通過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3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8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4樓(iFG遠雄廣場)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視訊輔助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3)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4)修訂「誠信經營守則」暨「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部分條文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1)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111年度盈餘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1)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2)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3)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4)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0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813.其他應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受理提案期間:自112年03月30日至112年04月10日止受理,並依規定註明股東戶名、戶號(或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聯絡地址,並於112年04月10日17時前送達受理提案處,受理提案處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1樓之11。(本公司公司治理辦公室)(2)召開視訊輔助股東會相關說明:i.本公司視訊輔助股東會依公司法第172-2條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下稱股務處理準則)第二章之二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ii.本次股東會視訊輔助部分,係採用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集保公司)提供之平台,並應遵守集保公司訂定之股東會視訊會議作業要點、問答集及操作說明等文件,請參閱集保公司網頁(網址: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iii.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視為親自出席。iv.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者,應自112年5月9日起,至遲於股東會二日前(112年6月5日前),於集保公司股東e票通平台(網址: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辦理註冊及登記;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以視訊方式參與會議者,應填寫徵求人及受託代理人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意願書,並於112年5月9日起至112年6月5日下午四時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辦理登記,並於股東會當日辦理報到、觀看直播、文字提問及投票。v.已登記以視訊方式參與之股東、徵求人或受託代理人,欲親自出席實體股東會者,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登記相同之方式撤銷登記;逾期撤銷者,僅得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v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與行使表決權相同之方式撤銷前述行使表決權之意思表示;逾期撤銷者,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之表決權為準。vii.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後,未撤銷其意思表示,並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者,除臨時動議外,不得再就原議案行使表決權或對原議案提出修正或對原議案之修正行使表決權。viii.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除股務處理準則或公司法另有規定外,不得再出席股東會。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會者,委託書送達公司後,股東欲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以書面向本公司為撤銷委託之通知;逾期撤銷者,以委託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決權為準。ix.倘本次股東會於主席宣布開會前或會議進行中,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且扣除以視訊方式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股數後,出席股份總數未達股東會決議之法定定額,致使會議無法續行時,本公司訂於112年6月9日上午10點整於新北市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9號11樓之11(本公司會議室)延期或續行集會,列載於原定股東會停止過戶之股東名冊之股東有權出席股東會,不再重新寄發開會通知。若發生前揭障礙,如全部議案已宣布結果,尚未進行臨時動議時,視為本次股東常會全部議案已完成,將不再續行集會。x.若發生前項股東會須延期或續行集會情事,本公司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xi.其餘未盡事宜,請參照股務處理準則及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