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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取得使
代子公司岳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 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 128、130 號地下停車場2.事實發生日:112/3/3~112/3/3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交易單位數量:承租111格車位(2)停車位租金:5,286(未稅)(3)租金總金額:每月租金586,714元/月(未稅),總金額為35,202,840元(4)使用權資產金額:33,456,508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1)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2)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供營業經營停車場使用(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非關係人(3)前次移轉日期:101/06/22(4)前次移轉金額:1,500,000,00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1)付款條件: 每月支付一次(2)租賃期間:112年04月01至117年3月31日(5年)(3)其他:每月營業收入超出 1,050,000元時,超出之部分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可分得50%作為變動租金。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招標(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參考附近租金市場行情(3)決策單位:董事會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本公司向「國泰人壽保險(股)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係作為經營停車場使用。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 112年 2月 20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 112年 2月 20日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