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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事實發生日:112/03/06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1.擬訂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受理股東報到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假桃園市觀音區大潭三路12巷2號2樓,桃園巿產業園區聯合服務中心201會議室,召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 2.本次股東臨時會議案如下:(一)討論事項: (1)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辦理過戶方式: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12年3月9日起 至112年4月7日止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 ,請於民國112年3月8日下午17時0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 銀行代理部」(地址:100003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理過戶手續 ,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2年3月8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2.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依相關規定辦理,檢附 相關資料於股東臨時會開會23日前送達本公司(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1鄰環科路216 號),電話:03-4736611,並副知證基會。 3.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