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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7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6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3號17樓之10 (CLCC巨寰宇全球人文會展中心)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概況報告。 (2)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暨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修訂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含獨立董事)全面改選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8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6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2年05月07日至 112年06月03日止。(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提案期間:自112年3月31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4樓之3) 受理方式: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於提案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受理提案期間截止前寄(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會提案函」字樣,郵寄者以掛號函件寄送。(3)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應選名額:董事7名(含一般董事4名及獨立董事3名)。 受理期間:112年3月31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部(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9號4樓之3)。 受理方式: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於提名期間內向本公司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 候選人,凡有意提名之股東務請於受理提名期間截止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 郵寄者以掛號函件寄送。(4)惟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常會地點等相關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