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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2/03/0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事宜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9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6(星期五)上午10時整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2年03月28日至112年05月26日。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111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決算表冊報告。 第三案: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表案。 第二案:本公司111年度虧損撥補案。三、討論事項暨選舉事項: 第一案:擬提前全面改選董事七席(含獨立董事三席)案。 第二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四、臨時動議五、散會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2年03月28日至112年05月26日停止股票過戶, 欲辦理股票過戶者,請於股票最後過戶日112年03月27日下午5時前親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112年03月27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 信箱)。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300字。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含)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本公司擬訂於112年03月20日起至112年03月2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及提名,凡有意提案及提名之股東,請於112年03月29日下午5時 前寄(送)達本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 查結果,於受理期間外之提案及提名將不列入議案。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或 《股東會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1樓)。 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192條之1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