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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會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15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13.股東會召開地點:IEAT會議中心10樓第二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民國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111年度虧損撥補案。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第四屆董事一席案。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03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1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受理股東提案期間:自112年03月28日至112年04月06日止(郵寄者以112年04月06日 17:00時前送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 (2)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巨生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五路66號10樓之1。 (3)相關事宜: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 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三百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 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提名人數不得超過董事應選名額; 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之人數,亦同。前項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 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 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 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