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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可持續發展連結
本公司發行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補充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2/04/102.發生緣由:A.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債務及/或支應業務擴展相關資本支出等中長期資金需求,本公司擬於112年3月30日董事會核准通過擬於111年度以不超過新台幣50億元額度內,視市場狀況一次或分次發行國內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及/或永續發展債券。本公司已於111年9月14日發行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金額為新台幣10億元,未發行金額為新台幣40億元,擬依112年3月30日董事會通過繼續執行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事宜。主要發行條件如下:(1)債券名稱:奇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2)發行總額:新台幣21億元整(3)發行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採無實體發行(4)發行價格:依債券面額十足發行(5)發行期間:五年期(6)票面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與本公司訂定之可持續發展績效目標相連結。若觸發事件均無發生,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1.48%;若發生觸發事件,則本公司債固定年利率將調整,相關條件及說明詳請參閱本公司債之發行辦法。(7)付息方式:自發行日起按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算,付息乙次(8)還本方式:到期一次還本(9)有關機構:主辦承銷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託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還本付息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B.預計資金用途與可能效益:本公司發行之公司債資金用途擬充實營運資金。C.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時效,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視市場情況及實際需要,決定本案發行條件、辦法、細節及其他相關事宜。任何與本案有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客觀因素而須變更或補充、或有其他未盡事宜等,亦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處理之。D.本案經董事會決議後,已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可持續發展連結債券資格認可,並將於112/04/19上櫃發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3月30日募集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此為完成一一二年度第一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定價後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