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強化監理泰山
泰山6日(周六)針對重大股權交易說明,證交所認為泰山未作具 體回應,證交所7日晚間發布措辭強硬的新聞稿,強調會嚴格執行監 理,並函請泰山於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及說明,以釐清投資案是 否有違反法令規定。 證交所新聞稿一開頭就指出,以建立投資人信賴的公平、公正、公 開交易平台為最高原則,以保障投資人權益、建立有效資本市場為使 命,冀上市公司都能建置並落實良好的內部控制制度,管理階層都能 嚴守誠信經營、遵從公司治理。 證交所強調「對於經營權爭議事項,均保持中立立場,然對於治理 不善、隱匿重要資訊、踰越內部控制,甚至涉有不法情事之上市公司 ,絕對零容忍,且必定審慎查核、從嚴處置。」針對近期泰山出售全 家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有重大違失,證交所 已於1月對其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200萬元違約 金,要求委任會計師執行內部控制專案審查,並列入財務重點專區, 同時函請嗣後確實改善。 證交所強調,惟泰山又因部分交易事項,再次違反內部控制制度及 取得或處分資產相關規定且情節重大,4月間再對其處以250萬元違約 金,且再強化對其監理強度。 5月6日泰山因股權投資案事宜,赴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 ,會中對於所提問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召開程序與交易價格合理性評 估等,逕以開會全程都有專業律師指導、會議一切合法或交易內容涉 及商業機密,不方便透露做為回應。 證交所多次強調,上市公司所發布重大訊息應詳述發生事實、原因 及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等,而上市公司代表於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 會時,也應依相關規定內容詳說明,並準備相關書面資料。 然而對於泰山的回應,證交所指出,顯然未確實將攸關資訊透明且 公平地給傳達給投資大眾,已函請其於5月9日前,提供相關議事資料 及說明,以釐清該投資案是否有違反法令規定。 另外,證交所也籲請泰山應確實注意所有交易及決策均需依法為之 ,善盡忠實義務,以保護全體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