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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民國111年度 員工及
本公司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民國111年度 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1.事實發生日:112/05/11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2年05月11日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配案(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26,595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0元(3)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