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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新聞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以現金增資方式辦理112年度私募 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1).選擇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 及主管機關相關函釋所定之應募人資格,且不造成本公司未來經營權重大變動原則之前提下,遵循法規辦理,由符合上述規定且能擴展本公司業務之策略性投資人或以對公司未來之營運產生直接或間接助益者之內部人為主要考量。(2).私募對象選擇之目的:A.策略性投資人:必須能夠提昇本公司技術或擴展本公司業務;B.內部人: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有利於公司未來之營運。(A)應募人如為內部人,需對本公司業務營運相當瞭解且可提升公司未來營運,本名單僅為潛在應募對象,不代表該等內部人或關係人已同意認購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案,應募人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可能名單如下:應募人名單 與本公司之關係------------------------ --------------謝達仁 本公司董事長王祿誾 本公司董事楊平政 本公司董事凱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碩禾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廖彬彬 本公司董事配偶及大股東蔡芬芬  本公司大股東趙崇玲  本公司大股東LEADER BIOMEDIC   本公司大股東王以皓 本公司大股東(B)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規定,應募人如屬法人者,應揭露事項:法人名稱 主要股東 持股比例 與本公司之關係------------ ------------------------ -------- -------- ----------凱爾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謝明琴 100.00% 為本公司董事長配偶碩禾電子材料 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公司 38.07% 無關係 鴻揚創業投資 (股)公司 10.08% 無關係 勝璽投資(股)公司 5.89% 無關係LEADERBIOMEDIC 李揚德 100.00% 無關係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股5.得私募額度:本次預計私募普通股之額度為1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授權董事會於112年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一次辦理。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係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並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以前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2).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法令規定,視日後洽定之特定人及當時巿場狀況訂定之。(3).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係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事項」之規定辦理,並考量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讓限制,應屬合理。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主要為:(1)擴增產品生產線(毛髮增生及皺紋填補)、眼角膜印度人體臨床、膠原蛋白植入劑大陸人體臨床、軟骨填料台灣人體臨床及市場拓展:擴展新產品產線,以提升本公司競爭力及獲利能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2)充實營運資金:改善財務結構,有利於本公司整體營運發展及提升公司資金調度彈性以提升本公司競爭力並創造股東長期價值。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以及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可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未定。11.參考價格:未定。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本公司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之轉讓對象外,餘不得再行賣出。本次私募普通股於交付日屆滿三年後,本公司始得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定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股數、發行條件、發行時間、計畫項目、募集金額、應募人之選擇、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項,擬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及辦理,未來如因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或修正時,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