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特區 »
未上市新聞
»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75萬元
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制法裁處罰鍰新台幣75萬元
1.事實發生日:112/05/17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廢水設備濾材提早衰退,未即時發現更換導致當日(112/02/22)可生物分解的環保陰離子界面活性劑排放微幅超標計違規點數,雖報告判定不影響新街溪水體水質,但仍因巡檢疏失及無法釐清共用溝渠責任歸屬,被處以罰緩。3.處理過程:於期限內繳納罰鍰,並接受環境講習2小時整。4.預計可能損失或影響:罰鍰新台幣75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公司將加強定期巡檢制度,以避免再度產生未能提早更換設備濾材之情況。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排放溝渠屬與附近工廠及居民生活用水共用溝渠,故本公司擬向桃園市政府提起訴願,避免裁罰時無法明確釐清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