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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一一二年股東會決議解除本屆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5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億代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經營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在無損害本公司利益之 前題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本屆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業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 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