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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明智蔡建芳陳柏同獨立董事:王家祥許惠月楊博閔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所營事業範圍內之業務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5/26~115/05/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意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宣捷細胞生物製藥(股)公司法人代表人:宣昶有(1)上海宣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2)通化聯合膠囊有限責任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上海宣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地址:上海市金山工業區月工路888號7幢3區。(2)通化聯合膠囊有限責任公司之地址:通化縣聚鑫開發區河鮮村二組。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1)上海宣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營業項目: 皮膚細胞分離、擴增和移植技術的研發、自有技術成果轉讓;甲魚粉、益生菌製品、 食品的批發、佣金代理、進出口,提供相關配套服務;醫藥研究;醫藥科技產品領域 內的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轉讓及技術服務;高新技術開發應用。(2)通化聯合膠囊有限責任公司之營業項目: 食品用、藥用膠囊、藥用輔料生產及銷售;膠囊生產設備租賃及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