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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 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二)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鄔家鈺(三)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華(四)獨立董事徐履冰(五)獨立董事蘇松輝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拉脫維亞Fiber Optical Solution board director芬蘭Kindhelm Navigation board director(二)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鄔家鈺松瑞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國際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三)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華穎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獨立董事徐履冰徐履冰律師 范嘉倩律師執業律師復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臨時管理人)(五)獨立董事蘇松輝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票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IBF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董事國旺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委員威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票決後,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