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關 SOGO國泰世華翻臉
遠東SOGO與國泰世華聯名卡驚爆分手,雙方20年關係劃下句點;國泰世華所發行的SOGO聯名卡已逾20年,SOGO百貨近期提出仲裁聲請獲認可,並通知國泰世華將於8月16日起終止策略聯盟合約。對此,SOGO昨(15)日對於終止契約發出三點聲明,首先、雙方不存在萬年合約,其次、該契約8月16日終止,最後、歡迎協商新約,互惠合作。不過,國泰世華銀昨日表示,將換發CUBE卡給SOGO聯名卡卡友,同時也向法院提出救濟,希望撤銷仲裁並提出假處分,目前尚在審理中。國泰世華銀先前與Costco好市多聯名卡的合作才剛結束,昨天再度傳出,SOGO聯名卡也可能不保,雙方還為此對簿公堂。SOGO表示,該公司與國泰世華聯名卡的合作契約簽訂,是太設章家所簽下的「不平等條約」,因未載明合約效期,致成永遠無法終止的萬年合約,這與聯名卡的運作常理相違。因此在履行20年後,提付仲裁,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作成仲裁判斷,認定SOGO就雙方間合約有終止權,而仲裁協會具有準司法功能。SOGO主管表示,因仲裁判斷出爐,行使終止權沒有任何違約賠償,也是第一次請求仲裁。對於SOGO提出的「萬年合約」爭議,國泰世華銀行資深副總鄭有欽昨日回應,「怎麼不去講當初我們付了多少錢給他們。」但他不方便透露具體的金額。另有一說,雙方在合約上白紙黑字記載著,若一方違約需付9億元的違約金,一旦確定終止,SOGO恐須賠給國泰世華銀行9億元。依此,市場研判,從違約金高達9億元推估,國泰世華過去付給SOGO的權利金,恐上看20億元。不過,SOGO則指正說,此合約爭議已依法提付仲裁,且判定結果出爐,該公司有合約終止權,因此不存在違約問題,也就不會產生所謂的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