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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0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昭陽 (2)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吳麗秀 (3)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柯偉震 (4)董事: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陳元凱 (5)獨立董事:楊瑞祥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0~115/06/19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