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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及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1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 事:王建志(2)董 事: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顏文旭(3)董 事:甘 霈(4)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5)董 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孔德鈞(6)獨立董事:吳力人(7)獨立董事:張文昌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 事:王建志 鳳絲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吉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2)法人董事代表人:顏文旭 富可紳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3)董 事:甘 霈 Pharmosa Therapeutics, Inc.董事(4)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太豪生醫(股)公司法人董事 精準健康(股)公司法人董事 康博醫創(股)公司法人董事(5)法人董事代表人:孔德鈞 QT Medical, Inc.法人代表人董事 中華開發資本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協理(6)獨立董事:吳力人 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杉管理顧問水牛生技基金投審委員 上海復興醫藥集團顧問(7)獨立董事:張文昌 台北醫學大學董事會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1~113/10/24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數83,152,984權,贊成權數82,592,872權,佔總權數99.32%;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