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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7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和順興智能移動有限合夥 代表人:詹晉宗 (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受託保管和順興智能移動有限合夥投資專戶投資本公司)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坦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英屬開曼群島商元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 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