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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26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邱于芸(2)董事:麒麟船務代理有限公司(3)董事:惠文投資有限公司(4)董事:錢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 練台生(5)獨立董事:邱鏡淳(6)獨立董事:趙善意(7)獨立董事:黃麒然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有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2/06/26~115/06/25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表決時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789,328,570權;經票決結果--贊成:753,915,601權,占表決權總數95.51%; 反對:31,000權,占表決權總數0.00%;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35,381,969權,占表決權總數4.48%。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