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金融新制 下半年上路
今年下半年將有六大金融新制措施上路。金管會綜規處副處長林羲 聖27日指出,證交法已修法完成,待7月公告後,獨董權限三大限縮 就上路,股東會鬧雙胞的經營權爭奪場景將走入歷史,其他如房貸、 車貸、卡債等個人債務協處也可延長到年底。 此外,新至還包括開放外資得以上市櫃股票作為海外投資擔保品取 得資金,不需賣股籌現,有助吸引更多外資進入台股等。 林羲聖表示,「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第14條之4、第14條之5、 第178條)有關審計委員會職權規範修正案已三讀通過,7月將正式上 路,過去獨董三大權限的「對董事提起訴訟」、「股東會召集權」及 「董事為自己與公司交易的代表」,將移交給審計委員會合議進行。 其次集保結算所建置「股務事務電子通知平台」(eNotice平台) 6月30日上線,將紙本股利發放通知改為電子化通知,投資人可即時 掌握股利發放資訊,達到減碳成效。 其三是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延長受理期限至今年12月底。銀行對受疫 情影響還款有困難民眾提供貸款(房貸、車貸及消費性貸款)本金或 利息、信用卡款項,展延或緩繳3個月至6個月的協處措施,延長受理 期限至今年底。 四為企業金融協助措施延長實施期間至今年12月底。針對企業有繼 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如有財務週轉需要,在今年6月30日以前到 期的貸款本金,得同意展延6個月期限至今年12月底。 五是新台幣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契約(NDF)納入店頭衍生性金融 商品集中結算機制7月31日上路。期貨交易所今年7月25日開辦「店頭 衍生性金融商品集中結算業務」,7月31日進一步推出新台幣NDF及辦 理客戶端交易集中結算服務。 六是為開放外資得以我國上市或上櫃股票作為海外投資活動擔保品 8月28日上路。外資如有從事海外投資活動的資金需求,可用我國上 市櫃股票做為擔保品獲取資金,無需賣出台股持股部位,有助增加外 資資金運用彈性、對促進金融市場流動性,及強化證券交易市場穩定 性均有助益。